首 页 机构概况 政务公开 工作动态 公共机构节能 机关党建 专题专栏 党风廉政 公众参与
  天气预报:  
  所在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创先争优活动专栏
 

关于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建立党员“先锋创绩”制度的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12-06-28 17:57:00来源:机关事务局
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党员发挥作用、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根据《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建立党员“先锋创绩”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宜直党字[2012]12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与纯洁性长效机制的要求,将党员义务明细化、先进性要求具体化、考核评价公开化,为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和先进性意识,提高服务群众和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促进我局全面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一)活动形式:党员“先锋创绩”制度,要按照“坚持正面教育、分类指导、务求实效、走群众路线”四项基本原则,采取分类管理的形式,通过设定量化评分体系,将党员在理想信念、责任意识、服务群众、模范作用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定期公示和量化评分。
(二)考核依据:以《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对党员义务的相关规定为核心,按照“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五个方面的要求,重点结合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的现实表现、贡献大小,作为对党员量化“先锋创绩”评分的重要考核依据。
(三)评分体系:由基本项目和加分项目两部分构成。
1、基本项目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基本义务方面的现实表现情况,主要内容分别如下:结合党员公开承诺、“十要十戒”、“三同四民”、“民情家访”等活动,以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履行岗位职责、联系服务群众、带头廉洁自律等方面为主要内容,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主要体现在每个党员先锋创绩要“三强三好”(即党性觉悟强、政治思想好;宗旨观念强、为民服务好;纪律观念强、廉洁自律好)的标准,确定创“先进”和争“优秀”的具体目标,争做服务群众和为民办实事好事的表率。
2、加分项目主要考核党员在履行基本义务以外的突出表现情况,主要是党员完成急难险重任务、联系服务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热心公益事业等方面的突出表现。主要体现在三个带头上:带头破解制约发展的难题,获得上级表彰的;带头立足岗位,履行职责,岗位目标明确,工作效率较高,在中心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带头深入基层,为民办实事,解难事等进行酌情加分。
加减分要根据党员的现实表现对照基本项目和加分项目评分标准由党员大会评定相应的分值档次。
(四)评分标准:考评满分为100分,依据考评结果评出四个等次,95分及以上评为“模范党员”,80-94分为“先进党员”,65-79分为“合格党员”,65分以下为“不合格党员”。
二、方法步骤
各支部要从实际出发,按照“年初定承诺、半年一申报,年终一总评”的方式进行,主要通过以下五个步骤,扎实推进党员“先锋创绩”制度的落实。
(一)党员“述绩”。每名党员都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和创先争优进行公开承诺,定期对照公开承诺和“先锋创绩”项目要求进行自查和自评,每半年向所在党支部申报一次“先锋创绩”情况。
(二)群众“评绩”。通过设置意见箱、定期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等方式,听取群众对党员“先锋创绩”情况的评价和意见,切实把对党员的评价权交给群众。
(三)公示“亮绩”。党支部根据党员“述绩”和群众“评绩”的情况,将党员“先锋创绩”的内容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四)支部“定绩”。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采取党员互评、书记点评等方式,对每位党员的“先锋创绩”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确定评分结果,建立党员“先锋创绩”日常管理台账。
(五)组织“用绩”。党组和党总支把党员“先锋创绩”评定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的党员进行表彰,对后进的党员进行教育帮扶和限期整改,督促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组和党总支将把党员“先锋创绩”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健全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有效推进,抓出成效。各支部要按本细则的各项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创出实绩、创出特色。
(二)强化督促检查。要采取督查、抽查和检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党员“先锋创绩”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
(三)注意总结经验。注意发现和培养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党员“先锋创绩”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生动局面。
(四)营造浓厚氛围。要采取灵活有效的形式,大力宣传党员“先锋创绩”制度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等,积极营造“对照标准明方向、对照先进找差距、对照职责树新风”的良好氛围,推动党员“先锋创绩”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员“先锋创绩”量化考评表
 
 
 
                    中共www.94365.com党组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党建    先锋创绩    实施细则                                     
抄 送:市直机关工委                                    
www.94365.com办公室      2012年4月28印发
共印20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员“先锋创绩”量化考评表
基础
项目
评分内容及标准
党员自评
党员互评
群众评分
带头学习
提高
1、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等各种活动。
 
 
 
2、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学习时间不少于党员教育培训要求的时间。无故缺席一次扣 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 分,没有完成学习培训任务的酌情扣分。
 
 
 
带头争创
佳绩
1、年初进行党员公开承诺,没有进行承诺的扣2 分。
 
 
 
2、爱岗敬业,积极完成党组织交办各项工作任务,没有按时完成的每次扣 1分。
 
 
 
3、带头参加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处置,不积极参加的每次扣 2分。
 
 
 
4、带头学习掌握后勤管理服务技能,并带领群众共同提高。
 
 
 
5、切实履行设岗定责职责,较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没有发挥作用的酌情扣分。
 
 
 
带头服务
群众
1、每年至少联系一名困难群众,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其困难,没有联系或未开展帮扶活动的扣 1分。
 
 
 
2、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义务劳动、主题教育等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 1 分。
 
 
 
带头遵纪
守法
1、带头执行各项决议及党支部的决定,认真遵守本单位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的酌情扣分。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引导教育亲属遵纪守法。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或受到治安、刑事处罚的直接定为不合格党员。 
 
 
 
3、模范遵守党章,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无故拖延或未按标准缴纳的每次扣 1 分
 
 
 
4、每年至少参加8次组织生活,无故缺席一次扣 1分。
 
 
 
带头弘扬
正气
1、带头抵制各种歪风邪气,树立新风正气。
 
 
 
2、发扬传统美德,倡导文明新风,勤俭节约,生活艰苦朴素。
 
 
 
3、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见义勇为。
 
 
 
4、带头张扬“坚韧不拔、不畏艰难,事在人为、负重奋进,众志成城、敢创一流”的宜春精神。有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酌情扣分。
 
 
 
加分项目
1、能努力克服困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
 
 
 
2、爱岗敬业,工作业绩明显,受到上级表彰的。
 
 
 
3、热心公益事业,为公益事业出谋划策,积极参与,为公益事业做出贡献的。
 
 
 
5、能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并积极参与处置有关事件的 。
 
 
 
6、密切联系群众,每年为群众做2件以上好事实事,每做1件加1分。
 
 
 
 




 
分享到:

Copyright 2009 Yichunshi jiguanshiwu guanliju.
www.94365.com 版权所有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西座4楼
联系电话:0795-3223393 技术支持:宜春市政务信息化办公室